淄博市档案馆网站是档案工作者与社会各界交流的桥梁和纽带。我们真诚的希望通过本网站,拉近您与档案工作的距离,加深您对档案、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的了解,关心和支持档案事业沿着健康、和谐的道路不断向前发展。
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,是社会的宝贵财富,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。档案工作作为一项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伟大事业,其生命力深深植根于人类社会之中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,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,在建设和谐社会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进步、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淄博市档案馆为市委办公厅领导的事业单位,挂市档案局的牌子,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。现有编制32人。现任馆(局)长为阎佳敏,副馆(局)长沈凤英、毕研一。内设办公室、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、档案馆(室)业务科、保管利用科、培训教育科、编辑研究科、声像档案征集科和信息技术科等八个科室。其主要职能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;拟定我市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;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对全市档案事业统筹规划,宏观管理;对档案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组织、指导、督促、检查、协调市级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区县档案工作。
二、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。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介绍、市纪委及市直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淄博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;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。
三、组织、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档案保护和档案宣传工作,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、复制、缩微、存储和检索等问题,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;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和开发利用工作,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。
四、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,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档案工作的表彰活动。
五、组织领导全市档案信息交流及档案工作外事活动。
六、收集具有行政职能、公益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,中央、省驻淄单位制发的法规、制度、办事程序或其他现行政策性文件,并向社会提供有效利用;对我市电子公文进行远程备份,保障电子公文的信息安全,通过文档信息网络平台,向社会提供文档信息。
七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
邮政编码:255001
办公室:(0533)3182029
档案馆(室)业务科:(0533)3176613
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:(0533)3176615
培训教育科:(0533)3181299
保管利用科:(0533)3181404
编辑研究科:(0533)3185801
声像档案征集科:(0533)3180334
信息技术科:(0533)3180234
E-mail:zibodangan@sina.com